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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提前招生报考指南

添加时间:2024-02-19 | 点击次数: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招生代码1155。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在规定的年限完成学业取得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即可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教师代表和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及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落实发布招生章程、组织考核、录取等工作和提前招生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招生工作在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协调发展,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须有6门科目为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二、招生计划

学校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生源结构、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近几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提前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类别

计划数

学制(年)

学费(元)

备注

01

铁道运输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文理

381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02

旅游管理

文理

50

4700


0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

7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0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文理

12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05

现代通信技术

文理

45

5300


06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文理

4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07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

40

5300


08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文理

38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09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文理

35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0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文理

84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1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3+2)

文理

3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2

铁道车辆技术

文理

7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3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文理

13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

文理

4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5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文理

5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文理

3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7

铁道工程技术

文理

5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8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文理

5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19

供用电技术

文理

22

5300


20

大数据与会计

文理

40

4700


21

现代物流管理

文理

40

4700


22

铁路物流管理

文理

70

5300

轨道类,无色盲、色弱,适合男生

23

跨境电子商务

文理

25

4700


24

财税大数据应用

文理

19

4700


2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艺术

5

6800


26

风景园林设计

文理

5

5300


27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

10

5300


28

智能控制技术

文理

15

5300


29

云计算技术应用

文理

5

5300


30

移动应用开发

文理

11

5300


31

物联网应用技术

文理

10

5300


32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文理

10

5300



注:

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核准公布为准;

2.铁道运输类按大类招生,一学年后根据专业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该大类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3.轨道类专业适合男生报考,不建议女生报考;

4.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3+2)为我校与南京工程学院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三、报考要求

1.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

2.报考铁道运输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3+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3.因轨道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轨道类专业适合身高170CM及以上男生报考,不建议女生报考。

4.因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被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名条件和专业计划,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网站(http://www.njrts.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8日,截止时间:3月8日17:00。

3.相关费用:学校考核费用60元/人,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费用60元/人,以上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

4.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

5.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特殊类型

报名条件

报名材料

材料送达截止时间

体育特长生

近五年内具有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证书或等同于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省级比赛前八名、地级市比赛前三名)。

(1)填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参加相关比赛的获奖证书、比赛通知、秩序册封面以及带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

2024年3月12日17:00

艺术特长生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类别文化与旅游部权威认证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专业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证书或参加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省统考达到合格线以上。

(1)填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艺术考级等级证书复印件;

(3)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省统考成绩单;

(4)可提供参加比赛的获奖证明或重要表演活动相关照片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考生报名还需符合我校2024年提前招生考生报考要求

五、考试考核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由学校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对考生进行语、数、外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其中外语部分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选择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态度、职业倾向、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等,采用笔试方式。

(3)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并进行,时间为150分钟。

(4)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象包含所有考生。

2.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外语6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进行合格性评判,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满分为200分,120分为合格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安排:2024年3月16日,在我校(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视为放弃。

(2)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在2024年3月17日,在我校(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考核,视为放弃。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会提前在学校招生网通知。考生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以下录取规则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1.普通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思想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分和所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思想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已取得特长生资格且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录取各类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专业计划数50人以下,各类特长生最多录取1人;专业计划数50人及以上,各类特长生录取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政策加分: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

七、日程安排和违规处理

1.日程安排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提前招生工作日程和我校实际情况安排,如有变化,我校将通过招生网发布通知。

时间

内容

3月5日前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3月6日-8日17:00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3月12日17:00前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按要求送达相关材料复印件。(详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3月16日

具备加试资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来校参加加试。

3月17日

所有考生来校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提前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3月29日前

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4月3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拟录取结果。

4月8日前

启动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4月9日9:00—15:00

未被录取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4月22日前

完成第二轮校测和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5月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2.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收费标准和资助工作

1.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2.资助工作

学校将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由学生资助中心认定后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缓缴学费、勤工助学、专项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方面予以相应的资助。

九、附则

1.政策说明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已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2)一经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或特长生专业加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

2.温馨提示

学校官网(招生网)、官微和招生工作处为获取招生信息的正确途径请家长和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联系方式和申诉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邮政编码:210031

学校网址:www.njrts.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ntyzs.njrts.edu.cn/

学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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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5)68204931、68204996

联系人:卢老师、管老师、张老师

传真:(025)68204931

电子信箱:ntyzsc@njrts.edu.cn

申诉电话:(025)685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