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学院代码:教育部13106
省内代码:1155 (普通类、艺术类)
1455 (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1565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
1655 (中外合作项目)
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录取批次:公办专科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共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学院占地面积1146亩,在校学生14000余人。建校70多年来,学院培养了7万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软件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等23个专业、41个专业方向。
校企合作: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办学过程中得到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学院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郑州、西安、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上海、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成都、深圳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学院与企业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打造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培训服务,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空间,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生就业: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2010年省教育厅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与麦可思公司联合开展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调查,我院名列省内公办高职院第一名。2008年、2010、2012年连续三次获得“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办学声誉: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文、理科考生投档分须达到同批江苏省专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专科批次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专业安排:普通类文、理科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2)参加艺术类校考(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持有“专业联考合格证(动车乘务或空中乘务)”,且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省专科艺术类文化最低控制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文化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20%,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限工程预算方向)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10%。
3、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四、考生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关于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说明
1、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苏州大学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取“3+2”分段培养模式共同培养电气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学生,前三年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考核合格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学生可以直接就业;经苏州大学考核合格,后两年转入苏州大学电气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
2、物流管理专业: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林业大学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取“3+2”分段培养模式共同培养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前三年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考核合格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学生可以直接就业;经南京林业大学考核合格,后两年转入南京林业大学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专业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证书。
六、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软件技术(微软嵌入式)专业5796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年。
4、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实行“2+1”模式,考取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将分别获得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和美国卡比奥拉尼社区学院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
5、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关招生信息在学院网上及时公布。
6、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
招生办:025-68204931 68204991 68204992 6820499(3、4、5、6)
运输管理学院:025-68533056
通信信号学院:025-86533166、025-86533169
动力工程学院:025-68533074
经贸学院:025-68533082
软件学院:025-68533089、68533090、68533095
2、联系人:周老师 隋老师
3、邮政编码:210031
5、网址:www.nj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