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时间定于3月16日,请参加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特长生报名表(需手写签名)、考级及获奖证书原件来我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场次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备注 |
上午场(声乐、器乐类) |
7:50—8:30 |
报到、材料审核、 交费 |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
材料审核完毕的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交费,并至候考室等待。 |
8:30 |
抽签并签字确认 |
候考室 |
1.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 2.签署承诺书; 3.抽签并签字确认; 4.考试时间到,按抽签顺序随志愿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
9:00-13:00 |
考试 |
考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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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场(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类) |
12:50—13:30 |
报到、材料审核、 交费 |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
材料审核完毕的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交费,并至候考室等待。 |
13:30 |
抽签并签字确认 |
候考室 |
1.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 2.签署承诺书; 3.抽签并签字确认; 4.考试时间到,按抽签顺序随志愿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
14:00-16:00 |
考试 |
考 场 |
|
二、考试流程
1.声乐类:
时间 |
项目 |
流程 |
9:00-13:00 |
自选曲目考试 |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抽取考试题目; 2.面向评委报考生号及抽签号; 3.考生进行自选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视唱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 2.考生面向试题开始准备,时间3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3.考生答题。 |
听音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并准备考试; 2.钢琴伴奏老师弹奏听力试题,考生答题。 |
模唱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 2.进行模唱考试,考生答题。 |
考试结束 |
考生在志愿者引导下离场。 |
2.器乐类:
时间 |
项目 |
流程 |
9:00-13:00 |
自选曲目考试 |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抽取考试题目; 2.面向评委报考生号及抽签号; 3.考生进行自选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视唱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 2.考生面向试题开始准备,时间3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3.考生答题。 |
听音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并准备考试; 2.钢琴伴奏老师弹奏听力试题,考生答题。 |
视奏考试 |
1.考务组播放对应试题; 2.进行视奏考试,准备时间5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考试结束 |
考生在志愿者引导下离场。 |
3.舞蹈类:
时间 |
项目 |
流程 |
14:00-16:00 |
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考试 |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2.面向评委报考生号及考试片段,并进行考试。 |
基本功考试 |
1.考生抽取基本功展示试题,抽取完毕向摄像头展示抽签结果; 2考生答题。 |
舞蹈即兴考试 |
1.考生抽取音频试题,抽取完毕向摄像头展示抽签结果,准备考试; 2.即兴舞蹈(聆听1分钟左右音乐,陈述音乐理解和作品构思,展示)3分钟。 |
模仿舞蹈动作考试 |
观看一段舞蹈片段,考生进行舞蹈模仿。 |
考试结束 |
考生在志愿者引导下离场。 |
4.表演类:
时间 |
项目 |
流程 |
14:00-16:00 |
文学作品朗诵 |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2.面向评委报考生号及作品名称,并进行自选作品的考试。 3.进行自选作品的朗诵,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自选曲目演唱 |
1.考生面向评委报自选曲目类别与名称; 2.进行自选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形体技能展示 |
1.考生面向评委报自选形体技能展示类别; 2.进行形体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命题即兴表演 |
1.考生抽取命题即兴表演试题,抽取完毕向摄像头展示抽签结果,准备考试。 2.准备时间5分钟,然后进行即兴表演,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
考试结束 |
考生在志愿者引导下离场。 |
5.播音主持类:
时间 |
项目 |
流程 |
14:00-16:00 |
自我介绍 |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2.面向评委报考生号,并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自我介绍中不得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地区、学校、班级、姓名等) |
形体技能展示 |
1.考生面向评委报自选形体技能展示类别; 2.进行形体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自备稿件朗诵 |
1.考生.面向评委报作品名称,并进行自备稿件朗诵考试,考试需脱稿。 2.进行自备稿件朗诵考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即兴评述 |
1.考生抽取即兴评述试题,抽取完毕向摄像头展示抽签结果,准备考试。 2.考试进行时每道题限时3分钟,考务组计时并提示。 |
考试结束 |
考生在志愿者引导下离场。 |
三、注意事项
1.声乐专业考生,钢琴伴奏请自备,不得用音响伴奏,不得使用电声。考试期间钢琴伴奏随考生在候考区等候。
2.器乐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请自备,不得用音响伴奏,不得使用电声。
3.舞蹈、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可自带音乐伴奏(MP3音频文件),穿练功服或演出服。
4.所有专业自选作品均需背谱演唱、背谱演奏、脱稿朗诵。
5.考试当天学校大型乐器将由志愿者协助搬运。
咨询电话:(025)68532981
联系人:素质教育部张老师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