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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13-01-08 | 点击次数: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简章。
一、单独招生的指导思想
   1、通过自主单独招生,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中必须达到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人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1
铁道机车车辆
3
理工
50
4140
全招男生
2
软件技术(微软嵌入式)
3
理工
40
5796
 
3
铁道通信信号
3
理工
50
4140
女生招10%
4
会计
3
文科
50
4140
 
5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
文科
50
4140
女生招20%
6
旅游管理
3
文科
40
4140
 
7
环境艺术设计
3
艺术类
40
6800
 
 
总计
 
 
320
 
 
备注:具体专业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校园网(http://www.njrts.edu.cn)后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1)文化联考费用: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2)到我院参加自主综合素质测试时需交纳报名费20元/生、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生,以上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4、专业填报: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时,无论是高考的文科生还是理科生,均可任选填报我院设置的同一科类专业(文科类或者理工科类),可具体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但不得跨科类填报专业。
五、考核
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工科、艺术类三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
(1)省联合测试成绩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2)学院对普通文科、理工科类的考核分值: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校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200分。
(3)学院对艺术类考生的考核分值: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成绩折算分占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100分。
3、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的确定:
普通类考生依据文化联测成绩,分文科、理工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确定人数;艺术类依据考生文化联测成绩和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折算成绩之和,按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确定人数。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在2013年3月18日分地市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具体安排在2013年4月13至14日进行,相关要求可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科类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文科类语文成绩优先、理工科数学成绩优先、艺术类省美术统考成绩折算分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照顾加分办法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④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⑥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⑦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⑧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的加分。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研究确定预录取考生,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录取结果布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根据省下达的单招工作日程安排,并通知到考生。
时间
内容
2013年1月1日至15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2013年1月15至20日
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2013年3月18日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2013年4月10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013年4月11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2013年4月13至14日
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013年4月18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013年4月20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2013年4月25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铁道机车车辆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20%,铁道通信信号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10%。
3、铁道机车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和职责,做好综合素质测试,提供自主单招工作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十、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自主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自主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邮政编码:210031
招生办咨询电话:025-68204931、68533119   传真:025-68204931
联系人:周老师、隋老师
来校路线:
(1)南京火车站:乘157区间公共汽车至南京铁道学院北站(站名)下车。
(2)南京汽车东站:可乘10路公共汽车至南京火车站换乘157区间公共汽车至南京铁道学院北站(站名)下车。
(3)南京中央门汽车站:步行至建宁路(金桥市场站)自东向西乘157区间公共汽车至南京铁道学院北站(站名)下车。
(4)南京汽车北站:到桥北路站(客运北站)乘157路、汉江线公共汽车,至浦口服装城站下车,前行至珍珠南路左转至学校;或157区间公共汽车至南京铁道学院北站(站名)下车。
(5)自驾车路线:江南车辆请从二桥或三桥过江,二桥过江后下高速西行沿G205向浦口区长江大桥方向至桥北右转上浦珠路,西行至浦口区珍珠南路左转到学校;三桥过江后沿宁合高速东行向长江大桥方向,至珍珠南路右转到学校;江北车辆不用过江直接行至浦口校区。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月8日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
★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
★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
★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江苏省文明单位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单位
★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江苏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共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长期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学院占地面积1146亩,在校学生14000余人。2008年,我院被江苏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办学理念与定位:学院坚持“服务全体学生、服务轨道交通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实践与创新,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和特色扬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立足江苏,面向全国,重点服务华东地区;立足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职业学院。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软件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等23个专业、41个专业方向。其中铁道通信信号、铁道机车车辆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会计三个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通信信号为国家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学院确立“覆盖轨道交通产业链,紧跟高铁发展步伐,做强轨道类专业;立足生产性与新兴服务业,融合轨道行业元素,做特非轨道类专业”专业建设方针,坚持“集约发展、特色引领、素质为先”的发展战略,构建了以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的专业群体系。
学院设有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江苏省南铁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江苏省外语口语/口译等级证书授权培训考试机构和全国CAD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站。
人才培养: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推广和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研讨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体系,融入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增强人才培养的职业针对性、实践性与开放性。推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增强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与企业共同开发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核心课程;共同编写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工学结合特色教材;实施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四结合”的课程评价制度。